终于,网上被众多自称来之患者、身边同事热议的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医生刘翔峰,迎来了初步调查的官宣结果。“三湘风纪”微信公众号8月25日发布消息,湖南省创伤急救医学中心原副主任、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副主任医师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,目前正接受长沙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。
根据《监察法》的规定,对于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举报,先成立核查组进行初步核实。核查组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提出处理建议,经过审批后,对认为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,办理立案手续,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,才向社会公开发布。严重违法,在法律上的另一个称谓是犯罪。如此的通报,意味着身为公职人员的刘翔峰,经监察机关初步核查线索后,已经被采取了侦查涉嫌犯罪问题的调查措施。
值得注意的是,刷屏的“医生刘翔峰事件”,并非来自某个人的实名举报,而是来自“七嘴八舌”的网议。这并不耽误涉及情节的触目惊心,其中的描述内容,完全突破了作为一名医生的底线,用网友的话说,已经不能用坏来足以形容了。从网友曝光的内容来看,包括但不限于:1、机器人做不完全性肠梗阻,开进去找不到梗阻段,就把正常肠管切下来给家属看。2、只要找他看病,稍微有点异物倾向,不管是不是肿瘤,一律按肿瘤处理,先做化疗;化疗时大量使用药物,以此多收取费用。3、手术台上卖药。4、用病人的血换耗材。5、对已无手术指征的病人施以数十万元的高额治疗,并给病人使用巨量的高额化疗药......
引发热议后,患者刘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,当初咨询了医生朋友,她的父亲不一定需要采用肛门改道治疗,所以拒绝了刘翔峰的手术方案,但后来不忍父亲病痛折磨,加上刘翔峰一些“专业”的解释,无奈之下还是接受了手术,最终花费了大约11万元左右。父亲整个治疗和住院期间,他们跟刘翔峰相处地并不愉快,虽然有质疑但是也不敢表现出任何不满,毕竟“父亲的命在他手里”。如今,更让刘女士怀疑的是,当时刘翔峰以服用蛋白粉才能加快病情好转,她先后花费6000余元。
如果是一个两个人反映,可能是私人恩怨,只是患者家属反映,可能不客观不专业,现在这么多人反映,且实习生、医生等专业人士都反映,有个词叫不是空穴来风。经过初查,果然落马,更是增加了网传热议的几分可信性,足见问题的严重性。
以往针对针对公职人员的常见举报,多是行贿受贿、渎职玩忽职守等内容,与之不同的是,导致这次医生被抓的,则是对医生“过度医疗”质疑引发的。一直以来,没病当有病治、小病当大病治,都被视为医生的医疗权专属领域,不容外界质疑,最多是通过民事诉讼、行政投诉的渠道处理,谁见过上升到刑事调查的高度?
从古至今,医术作为一门专门技能,医生作为一行专属职业,社会大众不惜给予了救死扶伤、医者父母心的崇高敬意。在诊疗过程中,不管是制度设计还是患者及患者家属,都赋予了医生、医院高度的信任和服从意识。然而,事实证明,很多医生,辜负了这种信任,将这种不容置疑、专属的诊疗权当成了自己牟利的工具。近些年,社会反映强烈的过度用药、过度检查、过度治疗,便是由此导致。刘翔峰现象,是个别现象吗?一提到医生的过度诊疗行为,有人就解释说,因为医生的待遇太差了、医院的经费不足导致的。公开资料显示,74年出生的刘翔峰,具有医学博士学历,身居副主任医生职称,位居省创伤急救医学中心副主任职务、从医20年,发表学术论文众多,还经常代表行业接受媒体采访,不能说收入低、待遇差吧?他是因为收入低的不足以养家糊口,还是因为贪无止境才对患者下手过度医疗的?有人将老师、医生、法官,比作社会的良心职业。这三个职业需要崇高的行业自律,维系着社会的思想淳良、身体康健、公平正义的运行底线。国家和社会在制度设计上,给予了这三个行业行业内处事高度的自治权和处事对象的服从权。
随着现代社会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认识的提高,教室里安上了摄像头,老师必须按照课本的内容向学生教授学业;诉讼中赋予了案件当事人上诉权、再审权,监督法官的案件处置权,可对于医生的诊疗行为呢?交了巨额医疗费用、国家投入了巨额医保费用,患者对于医生的诊疗行为,有法定的监督权,可以要求常态化、专门独立的审查渠道吗?按照现有的制度设计,患者跟医生之间,是一种平等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,患者交钱,医生看病,医生本应该是以一种有偿服务者的身份出现。可现实里,别说患者,就是患者家属,谁敢将医生,特别是对那些名院名医,视为服务者身份?基于信任、病情需要的患者及家属配合医疗,异化成了服从治疗,不得提出任何的意见和质疑。没有监督就会成为一种专权,可医生提供的诊疗服务,花了钱的患者,如何监督呢?
网上一热传的视频显示,一患者脚部外伤到医院就诊,被医生要求做全身检查,包括心电图。一套检查下来,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的脚外伤没治好,上千元的检查费先没了。除了在网上抱怨,现实就诊中,留给患者的,要么乖乖去做检查,祈求医生少开点化验单(自从取消了以药养医,医生已经没有开药积极性了),要么不治了回家养着,还有第三项选择吗?脚外伤养养还行,必须接受治疗的内伤呢?如果患者心疼检查费的话,会不会小病拖成了大病呢?事实已经说明,所谓的提高从业人员职业自律、给予从业人员社会信任、提倡服务对象无条件服从,根本不足以克服人性在没有足够监督下只看到个人利益的趋利性。为了避免患者的投诉、诉讼,凡是有风险的诊疗,医院及主治医生就会拿出《风险告知书》、《就诊通知书》让患者及家属签字,让他们选择治与不治,哪种手段治疗。美其名曰是知情权、风险告知,其实质则是自己免担风险,合着患者掏了钱,病还得自己治了?医生的治疗建议和医疗职责呢?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,诊疗过程中,医生与患者之间,本就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。患者在掌握医疗资源和专业知识的医生面前,本就是处于不利的地位。因此,应该从制度上设计出一套常态化的专门规定,由独立的医学背景的人员专门帮助患者监督和评价医生的诊疗行为,而不是靠没有医学背景的患者凭怀疑、靠出现了严重诊疗过错通过诉讼解决诊疗纠纷。跟检查费再多也不过几千元而已,可“不管是不是肿瘤一律按肿瘤处理”,那可是不光几十万医疗费,还是不治病反伤身体、谋财害命的事了。头顶名院名医光环的刘翔峰,在被众多患者网友、身边人员的过度医疗质疑声中被抓了,不过,远不可能达到解决此类问题的效果。“刘翔峰”,是个例吗?网上的群情激愤,本就包含着大量言过其实、光凭怀疑的成分,实际上是对正常医疗秩序的一种二次伤害。靠引发热议,冲上热搜的方式来监督医生的过度医疗行为,只能是个例和偶然性,想借此解决此类问题,几乎不可能,只会激化矛盾,造成患者和医生之间的互相不信任。
靠什么自我约束、道德约束、行业约束,无数案例说明,根本不靠谱。好的制度加上严格落实,才可以让即使有坏心思的人不能做坏事。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,国家每年投入巨资补贴医疗保险,是时候建立起常态化的医生诊疗行为监督机制了,而且应该从规定广大患者对诊疗医生常态化的、独立的监督制度、异议制度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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